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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(三)假面自白

    第1章

    林祈恩完全被瞒在鼓里,不知道俞亚廷和何煜呈出双入对也不是第一天了。俞亚廷自己回想起来,都觉得他们关系进展不可谓不迅速。那应该就是他在拿回这具身体的主导权,把何煜呈的名片像垃圾一样吐掉之后。

    那时他很清楚地读出来何煜呈的疑惑和愤怒,这个人真好玩,他忍不住想要逗弄他,有机会的话他都想要和另一位一起上,彻底给何煜呈搞迷茫,逼他在他们当中二选一。

    没有,他开玩笑的,他喜欢何煜呈是因为他是个交往起来不费脑子的聪明人,他精挑细选就是要选这样的——能搞清楚自己位置,做事有分寸,最好能对他再有那么一点自觉不自觉的迷恋。何煜呈完全满足,只要看他一眼,就知道他爱他爱得找不着北。

    因此他直接跳过试探阶段进主题,睡了一次之后,他主动打电话约第二次和第三次,lovemaking之外还可以约珠宝拍卖会和烛光晚餐。何煜呈够绅士,他点单故意点得很贵,少爷买单时眼睛都不眨一下。他也是在这时知道他有一处度假酒店让他进去躲,现在那件事完美解决,到他要给出多一点的报偿的时候了。

    何煜呈打电话给他,要他一同来看画展。

    陪谁去看?他差不多猜到了,林祈恩可没那么好心,定是那几个名字当中的一个。何煜呈没有回答,先问他喜不喜欢海胆,因为他预定到一个听说很不错的地方。他马上同意,不过回头再去想,一桌海胆就换他作陪,说不定是他亏本了。

    可是那是海胆诶,他对食物没有多少口欲,唯独对海胆没有抵抗力。软的,甜的,奶油冰淇淋一样的海胆。等到进入四月,就有比荔枝还甜的北紫海胆吃。他坐在桌前望眼欲穿地等大将把海胆送到盘子里,主动抢在前面科普:产地你知道是哪里吗?是俄罗斯千岛群岛和北海道。之前在日本吃海胆涮锅,在温的昆布汤里煮三秒钟,如果煮进滚汤里就完了。不过还有另外一种吃法,是把一整盒海胆都碾碎变成锅底来煮菜。

    他好心给何煜呈当维基百科,对面却不搭理他,这人选地点明明很有品,自己用餐却像没有味觉一样,吃什么都像吃白水煮菜。那不对,他在装呢,前一晚他在酒店舔他耳垂的时候可没有这么性冷淡。

    俞亚廷吃满足了,大发善心地给何煜呈多透一点底。他们这次要去的画展其实是那亚太区总裁的前男友策展,一个搞装置艺术的法国老头,致力于给每个前任留个礼物。那老头玩得花极了,他不光绑别人,还让别人绑他。他三十几岁的时候你知道他做什么?他在泡他二十岁的继女。反正这种事不在一张身份证上倒是就合理合法了,但你去问谁他们都会说不建议写。

    什么意思?何煜呈听不懂。俞亚廷接着笑,我的意思是,你到了地方可千万别装处男,她看到人装正经就很难受。你感没感觉到——他指节敲一下桌面,所有职业都是个卖身的变体。

    何煜呈抬眼看他,就见他不再讲话,一脸甜蜜地吃下整团海胆寿司。甜蜜和刻薄绝配,可他居然还真的爱听。他爸爸很看不上模特,见到都要讽刺一句衣服架子。问题是他自己有多高级?现在是别人求他没错,当年还不是照样倒贴,别人一个电话他就能飞到南半球。他等着俞亚廷继续说下去——什么卖身的变体?他想听这个,听他讲这个比嫖娼还爽。

    但俞亚廷就是喜欢讲话只讲一半,一次给他爽够了没意思,要咬着剩下的另外一半吊着他。他开始讲正经事:林祈恩给你介绍的那女的叫郑思虹,但你要是喊她郑总她百分之百对你翻脸,你得叫她Athena。我听说她最近迷上舞台剧,特别爱聊包豪斯,你恶补一下,有益无害。

    包豪斯——何煜呈刚出餐厅就把这个名词抛到一边,他还在想着俞亚廷说了一半的话,他不是想要听他骂他爸爸,是想听他骂自己。他的受虐倾向在和俞亚廷上床后日益增长,恨不得每周跑一次SM俱乐部。他前一天才把人吊在天花板钩子上,在那之前,他先用绳子在自己腕上绕了一圈试探张力,是在想象自己处于那个位置。

    这个愿望在他和Athena一同坐到卡座里的那一刻到达顶峰,这个女的白天在画展的时候还简直像要去艺术大学当讲师,满口的功能主义黄金分割,然而一进夜场就原形毕露。

    都一样,她二十年前也当模特,走过小场,衣服脱了之后就去陪人喝酒,献媚把美色献干净,也换不来一个开场位。那些品牌艺术总监看不上她,随便一个刚起来的小明星都能抵了她的位置。她在一夜之间想通,不伺候了,转而去考学位,到四十岁正式实现位置逆转。过过苦日子的人,一贯就特别迷恋这种咸鱼翻身的爽。

    他坐在这里,切身体会到俞亚廷那句话的含金量还在上升,所有职业都是卖身的变体,卖尊严怎么就比卖身高级了。他被灌到第八杯酒,现在自己和牛郎的区别可能只差Athena还要给双方保留体面,不会扇他一耳光再掐着他脖子逼他对瓶吹。他可以意识到他爸爸的不容易,也许这东西就是复仇性的一代代传承下去。

    提前注射进静脉的解酒药派上用场,他暂时还醉不了。但他还是掩住杯口,对不起,等一下再喝。Athena已经半醉,她坚定地不能放过他,为什么等一下再喝?等什么?旁边秘书小声提醒他,语气多少带点威胁的意味在,他说,Athena喝酒的时候最讨厌人败她兴。

    俞亚廷也在卡座里作陪,他和何煜呈隔了几个身位,一脸的看热闹不嫌事大。他翘着腿,鞋跟在空中打晃。何煜呈看他几眼,被他如数避开。看我干什么?不关我的事。他拈着一颗话梅慢慢地咬,看Athena根本不听人讲话,手不挪开是不是?她直接把威士忌倒在何煜呈手背上。

    满桌人都同样在看热闹,没人递手帕或者纸巾。何煜呈不得已抬起手,酒液从指尖滴下去,杯子里的酒满出一条圆弧。Athena抬起头,视线在坐席内慢吞吞地绕一圈。“俞亚廷。”她直接点他大名,“你今天是不是还一口都没喝?”

    躲不掉哦。俞亚廷叹一口气,登上几个杂志封面也没什么用,照样要在这里给压到最底下。他把话梅核顶到腮边,秘书已经把酒瓶悬到他杯口。但他从那间五百平方的灵堂出来后,就在林祈恩的威逼下去精神科复诊打卡。医生给他换了新药,又特意叮嘱不能碰酒精。他倒是也没多么在意,看医生讲话的语气,至少不是喝了就死。起码他们之前警告他不准自行注射氟马西尼时要严肃得多。

    “……喝没喝呢?我不记得了啊。”他笑着欠身伸手去够酒杯,“但是不怪我,是您没给我机会,我看您和何总喝得开心嘛。”他视线往杯子深处沉一眼,冰块刚碰到下唇,何煜呈的手已经横插进来,面不改色截掉他的酒杯。

    哦哟。俞亚廷只觉得不可思议,这人突然搞什么英雄救美这一出,挡一杯酒就能买他的人情?Athena一言不发等着看戏,一桌人眼见何煜呈将这一杯也送进喉咙。她看他灌完,马上笑了,她就是冲着他来的,就是爱看这种上等人低三下四的样子。“再来一杯。”她说。

    最后何煜呈用两瓶半的威士忌换了下一次见面机会,他妈的,他和Athena握手,目送她离开。这女的知道他打了解酒药,卡着灌不死就往死里灌那条线。俞亚廷站在他旁边,开始钦佩何煜呈的酒品和忍耐力,这人刚刚都已经把电梯当成冰箱,脚步居然一点都不飘。

    他抓着他腰部的西装衣料稳住他,没办法,只能送佛送到西。

    他把何煜呈塞进车里,自己也跟着坐上去。“送你们老板回家。”他和司机打招呼。

    他将车窗降下一点透气,把酒味放掉一些。他脑子里在想他们白天去的画展,每幅画都贵得让人想报警。这些人看钱看得腻了,钱太俗,所以要把钱换成一点其他形式的通用货币。他没训练过这方面的审美,不知道一张纸上画一颗梅干怎么就价值几百万。下次见到林祈恩,倒是要好好问一下他这一行里面到底有没有真材实料。

    但首先是今晚怎么办呢?他可不想伺候一个醉鬼。何煜呈现在勤俭朴素,一个人住普通公寓,还没养成在家里养菲佣的习惯,俞亚廷认真考虑起临时给他叫一个看护的可行性。“你……”他刚要开口,手腕就被何煜呈握住,是用这个动作示意他不要出声。

    噢。他眨一眨眼去看前排司机,立刻领悟到何煜呈的意思。他听说过何家父子互相安插眼线,意思是这辆车一下午没在视线内,现在已经不再安全。他挣开被松松握着的手腕,反过来去抓何煜呈的手。

    他注意到何煜呈醉得半死不活,却还在努力将精神往手心集中,是以为他要对他说什么话。

    他偏过头去笑,没有,想多了,总是神经紧绷人会早死。他恶趣味攀升出来,手指先在他手心里画几个圈来试笔,接着指甲慢吞吞地写字:一个单人旁,一撇,一竖,一个横折,一个叉——何煜呈读出来了,手上加了力,咬着牙握住他的手指让他闭嘴,戒指和戒指很轻微地撞在一起。

    他直接笑出声,笑得歪倒在座位上。非常完蛋,嘲弄一个正经人肯定要遭天谴的。对不起,他道歉。何煜呈不想放过他,钳住他的手指不让他再动。“好了,我错了……我不弄你了。”他笑得停不下来,道歉的话说得半点都不真诚。他眼睛在找车内的隐形窃听器,看不出丝毫的端倪,阿斯顿马丁的巧克力皮革内饰,现在就用来藏这些玩意。

    他的手指还不老实,何煜呈捏得更紧。这双手是真的上过保险,说不定被戒指压住点痕迹都要赔偿。它没有多么软,是男人的骨节,手指的线条形状完美,戒指被他戴过一次后价格就翻上五十倍。何煜呈在反刍这双手是如何摸自己的嘴唇和喉结,他决定了,今晚要向俞亚廷主动邀功请赏,冯德君和他那个小东西已经彻底完了,他还想让谁死,尽管告诉他。

    他在朦胧中开始生出一些不切实际的想象,他不仅想让冯德君死,也许他还想让Athena死。现在俞亚廷和他十指交扣,他是在牵引他,在暗示他要如何去踩每个该死的人的脸。

    他已经看到窃听器了,老爷子如果愿意的话,他愿意邀请他欣赏他搞车震。他侧过头去索吻,带一点咬牙切齿的示威意味。这和他记忆里的另外一个毫不相干的影子重叠在一起。还是他们第一次见面,一个半真半假的影子贴过来,把一样东西用舌尖渡进他嘴里。那是一颗很甜的薄荷糖,他还真的把它当作是自己的袖扣。这个人真美,他想要,他当跪拜的那一个都可以。车驶进停车场,他们又一次进电梯,他知道这是他的公寓,他还记得住门锁密码,灯自动亮起来,他把人拽到屋里。

    第2章

    他没办法,他怀疑自己是被俞亚廷口中Athena那个前男友的狗屁故事给撩拨了起来,什么绑和被绑的,他再去细想白天在画展看到的那些实验艺术,什么鸟笼和椅子,其实一个个都很黄。

    他站立不稳,整个人就靠在俞亚廷身上。他感觉到俞亚廷用那种审视的眼神看他几秒钟,然后去解他的领带。

    这几乎算是明示了,只是想脱衣服的话,大可不必像这样把领带绕在手腕间玩。他盯着自己的领带,酒精让他的视线既重又钝,就像从一整块芝士砖上面流淌下来的融化的芝士。时间也一样变成固体,他不讲话,在等俞亚廷开口。

    “你是有多喜欢这种?”他听到俞亚廷笑着问他,那语气里没什么疑惑,是一种把他看透后发现果然如此的意味。俞亚廷果然已经把他看穿,看穿他的人一定不会再看得起他。

    他坐到床边,把鞋踩掉在地毯上,背脊还是挺得笔直。俞亚廷很轻地叹一声气,膝盖落在他两腿之间,主动去亲吻他——凑过来的时候又是那样的一阵香,栀子花,奶油和金属味,也许是来自于他胸口那枚珍珠胸针。他很恍惚,珍珠的形状像是月亮,月亮就是一种奶油色的光,他记得自己藏起了一枚珍珠耳钉,等于是藏起一枚微缩的月亮。

    领带绕上他自己的手腕,这个时候镂空的铜床就派上用场,他的腕骨撞上冰凉的圆形铜架,在不清晰的意识当中,他觉得那很像人的更细小的骨骼。

    世上有两种人,一种酒精摄入过多之后就硬不起来,他是另外一种,喝得越多就越想做。俞亚廷往他身上坐,不忘从枕头旁边摸来一盒烟燃上。他正望着那颗橙红色的光晕和漫开的烟缕,然后俞亚廷便俯身下来亲吻他,发梢扫过他眼睛,他看到他的头发和睫毛都漂浮在壁灯的暖黄灯光里,像是在甜酒里浸泡过,再结出一层糖壳。

    他们不是第一次这样玩,烟灰落到他锁骨上,他动都不动一下。他喜欢来一点疼的,一点自虐的。他想证明即使如此自己也是在上位的那一个。俞亚廷不和他客气,每一次都诚意十足,要疼痛细密地顺着他的脊柱钻到大脑才算爽。

    俞亚廷的指甲干干净净地划过他的皮肤,留下浅淡的红痕。他不满足。“不要用手,”他说,“抽屉里的……”

    俞亚廷很浅地叹气,烟蒂就在唇瓣中间摇晃。然后就这样咬着烟蒂欠身去开抽屉,里面一根黑鸦羽毛,尾端没修剪过,尖利的刺把皮肤划出一排血珠。一粒一粒的血就当红墨水用,而羽毛可以代替笔。他跃跃欲试,抬头试探地看何煜呈,此人正沉迷地望着自己的血,这幅嘴脸简直不堪入目。

    [……]

    第二天醒来的时候,俞亚廷正坐在床边玩手机。见他睡醒,侧过手机给他看新闻。铺天盖地的通稿在说他们关系不检。附上的就是他们在卡座里喝酒的照片,上面写的也不是他大名,是何仲钦之子。

    网友们长吁短叹:想不到啊,一本正经的一个人居然私底下这样花。然后又有其他人出来纠正:可得了吧,他在美国的时候玩得更大,天天就泡在酒吧里,照片都有一大把。

    俞亚廷脑袋靠在他肩上,看的不是新闻通稿,是研究这照片的角度好不好看。这新闻对他来说这算不上什么麻烦事,做他们这一行的,衡量道德那条线比较宽松,SM都能搬上T台,不是吸毒杀人都不值得浪费时间去讲。上一次属于有人故意犯贱,现在是另一套标准。

    何煜呈也无所谓,不过是眼下缺少新闻,他的私生活正好来填补上这块空白。一步步发酵后,整件事里最无辜的受害者是他姐姐,记者发现他身上可挖的东西不够多,纷纷把目光投向姐姐,她当年和前夫离婚的事现在又被拿出来添油加醋地讲。何煜呈本想回家,姐姐好意劝导他,先不要回。

    爸爸在生气。何璟然说,爸爸本来就不喜欢模特圈的这些人,当时还怀疑你是不是看上了谁才想要在这里搞投资呢,现在新闻一出,他更不高兴。

    她自己都不敢回家,爸爸一肚子气正没有地方撒,她一回家肯定就要被当成靶子,说全都是她带坏了弟弟。

    他们一同坐在何璟然的办公室里,爸爸的古董豪宅改的,占地面积大得吓人,助理找人签字,从这间办公室跑到另一间办公室都要十分钟。何仲钦又添置了一堆古董玩意,没时间分门别类,黑陶鬶和珐琅彩绘的丘比特放在同一个雕花柜里,何璟然暴殄天物,拿前者当笔筒用,签完字的钢笔直接带着恨地往里面摔。

    何璟然今年还不到四十,坐在这些古董之间,时而感觉自己已经老到四百岁,老到不是被认成最小的弟弟的妈,干脆能当他的祖奶奶。她非得祛这个魅不可。

    她慢吞吞喝一口茶,问何煜呈,他是不是真的和俞亚廷有什么?上一次你往死里搞冯德君,不也是为了他?

    她自诩算是了解何煜呈,他自懂事以来就只做一件事,是要向人证明自己。他不一定和冯德君有什么深仇大恨,也不至于要为了俞亚廷做到什么程度,他行动的目的只是为了他自己。胜者为王,他把冯德君的业务一个人吞了,不管他需不需要都吞,没什么比这个更痛快。痛快是痛快,可也是幼稚,他的心智没有健康地成长到匹配他的位置。

    她没等何煜呈回答就继续说下去:姐姐是过来人,当年爱得真心真意就要结婚,结婚后撕得也真心真意,但现在还是一样恋爱,恋爱无罪,世间最好的感情就是恋爱。但恋爱有很多很多种,relationship、internship、buffet crush、volunteer。明白吗?

    她靠在椅子上,摆出一副历经世事的成人相:“玩玩是无所谓,别动感情。但我非常支持你谈恋爱哦,谈恋爱的过程是特别重要的。”

    她这两句话自相矛盾,她自己好像都没意识到,不动感情要怎样谈恋爱,怎样去享受那个过程?何煜呈想要澄清一下,他的爱是爱,和谈恋爱不是一回事,爱是以他的方式爱。

    他已经从醉里完全清醒过来,切换成另一个他。爱是他舒服了就可以,对面怎么想不关他的事,他的爱是拜偶像的爱,偶像死灭后,他的爱也依旧是纯真的。

    这些他不打算告诉何璟然,只是说他知道,他明白,好像他已经承认了姐姐说的是事实。何璟然若有所思,真要回溯往昔,这事还是她牵的线。那时候她没有了解俞亚廷很多,只知道他在圈子里是个美丽又傲慢的传奇,品牌总监想和他吃饭都得看他给不给面子,怎么就那一次他出台陪客,就让她幸运地赶上。

    她当时是藏了点私心——何煜呈如果真的泡到这样一朵高岭之花,对她来说绝对是有益无害。在事业这方面她百分之百支持弟弟,何家的商业版图当然越大越好,她的心思已经花在如何将何仲钦的伟业延续下去,没有心力再去在时尚圈里深耕,正好何煜呈补上这块空白。

    “爸爸给你联系了一个记者,要为你做访谈。”何璟然看着手机邮件,“你准备一下,今天下午。”

    何煜呈知道,爸爸为了他是犯不上的,主要还是为了何家的面子问题。不然他都回国这么久,什么访谈早不做晚不做,非要赶在这时候做。但他没必要在这种地方搞叛逆,他听他姐姐的,往酒店去。

    真路人才懒得理他这些花边新闻,这种东西都是做给圈子里的人看。房间里面恭候他的记者也是他的熟人,之前在当地某出版社上班的,后来直接专职写这些名人传记。他给他爸爸写过三本书,歌颂他的丰功伟绩,还卖到了大学经济系当教科书。

    那就开始吧。他们开始聊天之前,记者居然拿一个人物小传给他看,刻画杜撰他的生平经历,比他自己知道的还要多。他问他是否满意,有没有哪里需要修改,无所谓的,他说,随便怎样写都可以。对方喜出望外,没见过这样好伺候的甲方。

    那我们就开始聊?他问。何煜呈说可以,聊的是他回国后做的那些投资,对他未来的计划则闭口不言。记者又试探地问他,这样可以吗?他还是说,可以。

    在这方面他比他爸爸省事得多了,何仲钦找人写传记都不是为了对外的名声,是他自己要翻来覆去地读。所以他就挑剔,絮絮地重复一句话:这个地方不能这样写,我不是这样一个人,你不要紧张,我不是在和你生气,我只是想知道,是哪里让你觉得我是你写出来的样子?

    他爸爸就是这样诚挚地爱着他自己,所有在SNS上给人洗脑的博主在他面前都要靠边站。他爱他自己就爱到连留不留胡子都要在家里开一个投票大会:我留胡子会显得老对不对?但剃掉就和维基那张照片上不一样。这个问题你们怎样想?投留胡和不留胡的,请分别写两百字的理由来。

    当时何煜呈和何璟然对视一眼,姐姐目光里全是无可救药:了解了吧?老爷子就是这样的。但这一段如果也写进稿子里,爸爸肯定又不要承认他是这样一个吹毛求疵的人。

    他好奇的是他爸爸到底是怎么判断的?他拿到成稿的时候,也无法将里面那个人同自己对上号。一个多年难遇的豪门精英——那是他吗?可以是吧,但说是旁人好像也没差。问题是谁吃饱了撑的没事干要去认真揣摩这种问题,我我我我我的说着不烦?怎样写是一回事,自己真信了才离谱。通稿发出去之后,他收到各路友人的礼貌性赞美,林祈恩则给他一个惊叹的表情包,顺便再甩给他一篇俞亚廷的通稿。看看吧,营销号因为你俩赚了一星期工资。

    那是和描述他完全相反的另外一个角度:俞亚廷私生活混乱,道德观不明,耍大牌,喜欢搞受害者视角骗人同情之类。左右都是这个人死了算了活着就是祸害,但他看俞亚廷却更像是在看他自己,每一条特质他都能从自己身上找到。相对的他们怎样写他?他聪明过常人,商业嗅觉敏锐,情绪稳定永不失控。这些也一样能送给俞亚廷——也许他们互为表里。

    第3章

    他又想要见他,一个人总是想见炮友是有点危险了。俞亚廷睡完就跑,不会给他留什么早安吻。他们睡的每一次都是新的,不搞藕断丝连那一套。就连同他的感觉也是新的,他既想作践他也想膜拜他,把自己变成一个精神分裂。他盯着镜子里他自己的脸几秒钟,和通稿上的照片无法对应成完整的一体。

    不止是他自己,他也一样无法把他妈妈和她留下的影像对应起来。在舞台上绷直脚背的是一个人,在别院里当望夫石的又是另一个人。她过去上台之前,会对着化妆间的镜子涂鲜艳欲滴的口红,先细致地勾唇线,再把红色填进里面。眼睛她也是自己画,贴那种很沉重的粗睫毛,像黑天鹅的翅膀。藏在睫毛底下的眼线也是黑的,往太阳穴画很长的一条。这张脸就像是从镜子那一端溢出到现实的。

    他妈妈年轻的时候,不化妆要比化妆更加漂亮,小时候从舞蹈教室出来,看路上的手艺人捏面人看得晃了神,手艺人看她也看晃了神,她比自己手指下的面人更加唇红齿白。他就照着她的模样捏一个送给她:“你有没有钱?没有钱也没关系,那你给叔叔笑一笑。”

    这时有路过的摄影记者给她拍一张照片,是她和面人的合影,就放在报纸上社会百态那一栏。本来她家里人骂她晚归,听了这桩经历后,愤怒和担心都变成骄傲。等报纸发出来,她爸爸迫不及待买十份回家,在家中亲戚当中发一遍,再在学校里传阅一遍,人人都夸她美,她还以为自己就此飞升,未来都风光无限。

    她刚开始跳舞的时候也是的,没见过这样美又会跳舞的人,她只站在那里就像要成仙。舞团造势造得很大,一张票价格翻好多倍还要用抢的,好多人几千公里飞来就为了看她一眼。她被捧得七荤八素的得意,那时候她以为人生都是这样一直往上升。

    何仲钦看上她也是在这个时候,听说有个跳舞的女的很漂亮,那可以去看一眼。舞和音乐都是高尚情操,他也喜欢。他憋了一肚子的肖斯塔科维奇,迫不及待要找人聊天,但她让他失望了,她屁都不懂,只是个美丽白痴。他说肖斯塔科维奇,她居然以为那是陀思妥耶夫斯基。“我很少读外国文学。”她这一句话说出口,何仲钦就知道她不是他想要的那种女人。

    但她还是太美了,他见过一次竟然念念不忘。一个笨蛋美人娶回家也没什么不可以,不懂肖斯塔科维奇有不懂的好处。他于是又往她的剧团去,指名要见她。他带她去了几次酒庄,最后一次是教她酿酒,让她用脚踩葡萄酒。她听不懂,用脚,踩葡萄,来酿酒?真是个白痴,他暗叹。但她白痴的样子也迷人心窍,他指着葡萄桶——对的,踩进去。

    她还是以为这是个玩笑,但还是乖乖提着裙裾踩进去,紫红色的浆果在趾缝间爆开,凉津津的果汁漫到脚背上,她脚趾条件反射地蜷起来不敢再动:“何先生……”何仲钦笑意更甚,她真可爱,他一定要想着给这双脚定制一双新舞鞋。

    他把她从葡萄桶里抱出来,她的脚尖在簌簌往下滴着晶亮的紫红色果汁,落在何仲钦的羊毛西装裤上,昂贵的质料吸饱了葡萄开始发酵的酸香,她很害怕,她把他的衣服弄脏了。何仲钦嘴唇贴着她的耳朵,问她要不要嫁给他。她受宠若惊了:“我可以吗?”不等他回答,她又天真地眨着眼睛问:“那你真的爱我吗?”

    爱也是爱的,欣赏也是爱,宠爱也是爱。何仲钦诚恳地说他爱,特意买一幢别院给她一个人住,她穿丝绸好看,他就能把能买到的真丝晨袍都一次性买回家。高兴的时候,他还愿意给她亲自涂指甲油,十片仔细修剪过的指甲是十颗珍珠。

    她那个时候相信结婚也是往上飞升,一年后就生下儿子更是飞升,即使以后都不能再登台还是飞升。何仲钦明明给这个孩子大张旗鼓地办满月,却一直都不说要把她从别院接到主宅。孩子满两岁,她也三年不再登台。不登台之后就没有人再看她跳舞了,不是一夜之间没有人看,是谈论她的人,问她近况的人都一点点少下来,最后她后知后觉,原来自己早就无人问津。

    后来别院就搭起了戏台子,她好惊喜,以为自己又可以跳了。可是来这里看她跳的人给她的不再是欣赏的眼光,一个个对舞什么都不懂的人,只知道看她的脸、腰和脚趾。没关系,怎样都是看,怎样都——她起初面对着那样的荤腥眼光一样跳,逐渐就骗不了自己,他们是拿她当个花瓶摆设,还要往她身上丢烂泥巴。

    何仲钦有时候点名让她下来和大家喝一杯,不许换衣服,就穿着跳舞的衣服去给宾客们斟酒。她的脊椎不再是向后弯折,而是变成向前,弯成一个谦卑讨好的钩。何仲钦让她讲几句,她嗫嚅了半天都说不出一句整话。只会说你们好,欢迎你们,希望你们喜欢我跳的舞。其他人对视一眼,更加明晰何仲钦这是娶了个傻子。那就喝酒吧,看看喝醉之后是什么样。但喝到第三杯她就开始面红,咳嗽得停不下来。她求助的眼神看向何仲钦:求求你,让我走吧。何仲钦面有愠色,喝酒也喝不了,说话也不会说,只知道丢人现眼。他非常失望,两个月都不再来别院一趟。

    何仲钦不来的时候,她也是会化上舞台的妆,也每天严格遵循减脂食谱吃饭,BMI上了16就天塌了,要死了。她等他很久,确定他真的不会来之后,她便默默在房间对着镜子哭,混着黑色睫毛膏的眼泪把脸分割成一道一道,哭完后自己细致地擦掉泪迹,重新盯着镜子,让新的泪再流下去。这段时间里,她的芭蕾舞鞋在樟木箱底开始发霉,缎带像蛇蜕一样发暗发黄。她在梦里闻到当年剧院后台的松香味,那味道像一颗陈年的牛轧糖一样黏在牙床上。

    后来不知道过了多少天,何仲钦还是带了宾客来。她喜出望外了,急急地去捡衣服,去重新把自己的脚塞进舞鞋里。“我要跳哪一支?你想看哪一支?”可是他也一样懒得给她好脸色,只让她登台去跳,跳什么随便,就跳你最拿手的。

    她疏于练习,又缺乏信心,舞姿已经大不如前,力度不够,平衡不足,阿拉贝斯都已经摇摇欲坠。她一眼看到台下的丈夫又带了一个穿旗袍的女孩来坐,比她年轻和健康,连唇膏的颜色都比她漂亮,印在杯壁边上一个个印子。

    何仲钦只往台上瞥了一眼,就转头对着他人笑:看吧,其实没有什么可看的,她早几年跳的还算是能看,现在年纪大了,越来越不像样。其他人也笑,到这个时间点,他们连让她下来陪酒都懒得说。跳完了?跳完了那就下去吧。

    他说的每句话她都听到了,她在人前努力地挤一个笑,然后马上回到卧室里去哭,还是那样的睫毛膏和那样的眼泪。何煜呈在还和她同睡一间卧室的时候,几乎每天都看到她这样哭,对着镜子的,没有声息的,她自己陶醉,还在自我欣赏,不然不会特意在儿子面前哭得毫无掩饰。黑色的眼泪好像把一张假面割开,还原出另一张本来面目,这张妆容她一点一点地还给镜子另一端的人。她是在这个时候第一次想到去死,自杀从此变成另外一个强烈的愿望和痛楚,持续痛了六年后,终于得到一个了断。

    那何煜呈如果遗传她的话,他也该有一张这样的本来面目。他对着镜子审视自己的脸,并辨不出自己的长相到底是不是像他早就选择自我结束的母亲——有另外一个人会比他更像,那也许,他的真相也藏在里面一层,现在这张不可方物的脸也是一层浓妆。

    融化一张假面的方式除了眼泪之外应该还有其他,疼一点的,要么温柔一点的。他的手握住他自己,一个对他来说值得羞耻的动作。他反复做一场梦,梦境中他把这个女人抱在怀里。她想过要做他的女人,她诞育过他对于这件事来说无关紧要。在梦中她用嘴唇去碰他,他闭上眼睛,要求她继续做下去。他在成人之后就很少自己做这件事,他想要的时候就有人排着队等着服侍他。

    其实最爽的就是这个,你以为做精英是真喜欢坐豪华办公室,还是多喜欢多崇敬米开理的传奇时代?都不是,反正他不是。花他妈的上千万去读常春藤图什么,图的就是比他人优越的感觉。

    在这些事里面,他觉得最爽的一件就是在拍卖场一掷千金。有钱人也喜欢打肿脸充胖子,也不是一个个就有本事把人民币当纸钱,也经常要面临看上的拍品被人抢走。他的第一桶金就是倒卖这些玩意赚来的,他用这个养他现在的梦想。表和里——做爱就是把这层他和他之间的面具吻掉。

    第4章

    他又重新欣赏一次他的偷拍照,照片上他的小腿已经和俞亚廷的贴在一起,俞亚廷的鞋尖还踩在他的脚上,确实是有点暧昧过头。这动作被不安好心的记者放大后又画一个红圈,提示这里是重点。

    这里应该是重点,可惜他怎么居然毫无印象。原来他那天脑袋喝到断片,桌子底下的动作却一点都不消停。有点丢人现眼了,难怪他爸爸要急着给他正名形象。不过他知道,他爸爸不满的地方不在于他怎样泡一个模特,主要是他何仲钦的儿子竟然会这样谈生意。被人按在卡座里灌酒这像话吗?不知道还以为老何欠赌债抵押房产了,要儿子这样卖身。这小子知不知道,他丢人就是何家丢人?